Saturday 12 August 2017

凡愛我的 (cLS27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'耶穌最後教訓'

約 14:21  "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." 
    當我們的孩子表達他們對我們的愛,我們充滿了歡樂,但當他們拒絕聽從我們或我們合理的要求时,我們知道這些是不順服的孩子(雖然他們一直說愛我們)。 同樣的, 神將通過我們是否順服祂的命令來判斷我們對祂的愛。

什麼命令?
太 22:37-40  耶穌對他說, "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 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"
    當我們盡心愛神, ... 又愛人如己,那麼,我們就已經成全了法律和先知書。

約 13:34  "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"
    耶穌受鞭傷為醫治我們,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救贖我們,為我們作了榜樣。為他人的救恩、鼓勵和益處而犧牲自己。 因此,這新的命令成全所有一切誡命。
約一 3:16  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;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

太 7:11  "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"
   我們的父神非常愛我們,希望賜下最好的禮物來祝福我們。 作為一個公義和公平的神,祂必須對所有的孩子公平。 因此,他列出了條件,使我們知道在服從祂以後可以得到的祝福。
   因此,在這種情況下,當我們遵守祂的命令,就顯示我們對祂的愛,這是順服祂的表現。 借着這簡單的行動,我們宣稱祂是我們的主來榮耀祂,所以祂對我們的回報就是-祂會愛我們,並且要向我們顯現。
   祂的顯現會為我們帶來忽然心生敬拜和感恩的喜樂、聖靈的恩賜、聖靈賦予的能力、對祂的愛和真理的讚賞、醫治、明白祂的旨意、對聖經的領悟、愛、憐憫、謙卑、信心等。

約一 2:3-4 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,就曉得是認識他。 人若說我認識他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。
   不遵守祂的命令將意味着我們不認識祂,也不愛祂。 所以每當我們唱詩、承認、宣稱、或宣告我們認識耶穌或愛耶穌,但沒有遵守祂的命令,我們就是騙子,并且沒有真理在我們裡面。

弟兄們, 要愛人如同耶穌愛我們一樣 ,那麼我們就與耶穌同過喜樂和得勝的生活,彰顯出祂的愛、真理、智慧、能力、指導、醫治、知識、聖靈的恩賜、信心等等。